抚顺商标注册中商标权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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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商标注册中商标权有何作用

作者:抚顺康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09 08:09:55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商标专用权是指国家法律赋予商标权人保护其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法控制其注册商标,禁止他人侵犯其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权的取得必须遵循抚顺商标注册程序,贯彻先申请的原则。

商标是工业活动中的一种标识,因此商标权的作用主要是维护工业活动的秩序,而专利权的作用主要是促进工业的发展。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续展申请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提出。逾期不申请的,可以延长六个月。续期可以无限期重复,每次续期登记有效期为10年。

自商标有效期届满次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撤销注册商标。商标权是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资产,可以用来清偿债务,即依法转让。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转让。转让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申请。转让商标权时,应当按照《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委托商标评审机构进行商标评审,并按照评审值办理债务清偿。并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商标转让手续。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特征:排他性,又称排他性或垄断,是指商标注册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专有权。赋予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基本目的,是通过注册,在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之间建立固定的联系,保证消费者避免混淆,获得准确的商品来源信息。换言之,所有未经授权的商业使用将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犯。这种排他性权利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商标注册人有权在依照商标法有关规定核准使用的商品、商品包装、服务和服务设施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不受他人干涉;

二、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三、商标注册人有权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或者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许可或者转让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

假冒注册商标如何定义?假冒注册商标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而故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侵犯了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专用权利。对假冒商标的处理分两种情况:一是对没有构成犯罪的假冒商标行为的处理;一是对假冒商标罪的处理。对没有构成犯罪的假里商标行为的处理,基本上与处理侵权行为和方法相同。对构成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任何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控告检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人检举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一般侵权行为处理后,对构成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移送人民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⑴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⑵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⑶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

近年来,全市工商系统认真实施商标战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著名商标、注册商标数量大幅增长,为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升企业形象、增加企业无形资产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规范商标管理工作,维护商标权利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现就严肃商标管理工作纪律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区县工商局要运用报纸、电视、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商标战略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的商标意识。工商人员在办理商标管理工作中实行首问责任制,应当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企业和群众在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申报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投诉举报商标违法行为,解决商标权纠纷中提出的问题,不准人为设置门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和个人申请注册商标或申报驰名、著名、知名商标。

二、工商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直系亲属不准直接或间接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不准以参股或入干股等形式,参与商标代理机构的经营活动。

三、不准在办理商标注册工作中指定代理机构;不准在推荐和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中指定代理机构或指定申报材料印刷企业。

四、不准协助或者变相协助申请人在办理商标注册、推荐和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准在评审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中故意隐瞒申报企业的不良记录;不准违反法定条件、程序认定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或推荐申报著名商标、驰名商标。

五、工商人员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应当高效、快捷办理相关事宜,并按照规定及时将办理情况通知有关当事人,不准刁难企业,无故拖延时间。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事宜有时限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六、工商人员对商标管理工作中知悉的当事人尚未公开的经营情况、销售渠道等商业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准泄露商业秘密;应妥善保管当事人提供的申请资料和证据材料,不得丢失、损毁、篡改。

七、不准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借机“吃拿卡要”、索取红包或收受当事人的财物;不准接受当事人的宴请以及参加其他有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活动;不准在商标代理机构、印刷企业报销费用、收受回扣、礼物,参加吃请、旅游。

八、各区县工商局要加强商标管理工作中的廉政风险防范,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要认真开展工商行政管理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商标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

九、全市工商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情节轻微、不构成违纪的,要启动行政问责,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构成违纪的,视违纪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受理申请人提出的专利申请后进行的审查,主要是审查申请人是否提交了专利申请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以及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

因此,也有人将初步审查称之为“形式审查”,但这种说法并不是十分准确,因为,在初步审查中,虽然主要是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具备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和简要说明等专利申请文件,以及这些文件是否跟法定的格式一致,但是除此之外,还会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例如明显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是否明显不符合充分公开发明创造的规定、申请人是否有权在我国申请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等内容。

经初步审查,如果申请文件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并且不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的专利申请,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员会发出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指明公布所依据的申请文本,之后进人公布程序;对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审查员会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如果申请文件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并且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会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守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是经国家商标局、工商局审核批准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公司有优秀的商标、专利资深顾问及专业律师团队;公司专门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商标注册,专利代理等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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